辦理各國領事館認證(香港公司、BVI公司、英國公司、美國公司或其它海外公司,申請該領事認證一般可作為公司注冊、投資、移民及地方法院之用),也可以用作貸款、房地產、抵押、貿易經濟法律事務。
領事認證:通過領事認證辦理各類認證文書有很多,內容包括了公司注冊證書、商業(yè)登記證、身分證明等商業(yè)認證事務,也包括了投資、貸款、房地產、抵押、貿易經濟法律事務。通過辦理認證文件,客戶得以在各國從事各類商業(yè)活動、留學、定居、結婚、繼承遺產,商人得以在各地投資貿易,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促進了各國地方的經濟發(fā)展和繁榮。
辦理依據:按國際慣例,領事認證是外交、領事機關在涉外公證書、商業(yè)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、或商業(yè)文書出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和印章屬實。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、商務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,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。凡是對外使用的涉外公證書、商業(yè)文書一般都應辦理出證國領事認證和使用國的使、領館領事認證(雙認證);按有關協(xié)議規(guī)定,前往部分國家使用的涉外公證書、商業(yè)文書僅需辦理出證國的領事認證(單認證)。
香港律師樓公證辦理程序
1、申請人可將需辦理認證的文件直接遞交或郵寄本公司;
2、由本公司審查公證書及其它證書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,公章、簽署人的簽名是否真實、所附的外語譯文有無錯漏、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各國認證機關的要求等;
3、由本公司審核后直接在公證書上辦理領事認證、由被授權人簽署、蓋章,再由本公司送往各領事館加辦認證;
4、辦理未在當地設立領事館國家的認證,由本公司統(tǒng)一寄往外交部領事司,由外交部領事司在辦理了領事認證手續(xù)后統(tǒng)一送往各國大使館申辦該館的領事認證手續(xù)。